第二百零四条【裁定与执行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
第二百零四条【裁定与执行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条文注释
由担保权人依法向担保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实质就是担保权人无须通过诉讼来实现担保物权而是可以在初步证明担保物权和主债权存在之后,直接申请法院拍卖、变卖担保财产。本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需要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由于此种申请的性质属于非讼事件,因此人民法院仅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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