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承包人诉请的审查)(二)基于合同无效诉请的审查;3、给付工程折价补偿款诉请的审查(上海)
3.给付工程折价补偿款诉请的审查
【审查要点】
(1)合同订立的事实。
(2)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
(3)工程竣工验收或实际交付使用的事实。
(4)工程折价补偿款的具体金额。
【注意事项】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其适用的前提应为备案的中标合同合法有效,无效的备案合同并非当然比其他无效合同更优先参照适用。在存在多份施工合同问均无效的情况下,一般应参照符合当事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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