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案例
第三人陈述 我是张少波,男,是徐文的妹夫,身份证号132627196702082815,电话13832422532,2011年-2012年徐文在玉树承包援建工程,徐文陈述的事实客观属实。 2011年,北旺公司法人王晟华通过我将玉树援建工程(包括沿河污水干线工程(1.2m),沿河污水干线工程(2m),当代路边沟,当代路N4桥涵,中央隔离墩的预制、运输、安装、调直,路缘石预制,红卫路雨水、污水管线,红卫路路床,红卫路雨水九线,红卫路雨水十线,经五路雨水、污水
虚假诉讼罪自诉申请书 自诉人:徐文 被告:北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晟华,职务(董事长)。 被告: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苗林庆,职务(董事长)。 第三人:孙广生 诉讼请求 一,依法追究二被告和第三人虚假诉讼罪的刑事责任; 二,由被告承担本案产生的一切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11年5月玉树州三江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玉树县通天河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将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结古
指纹、笔迹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徐文,性别:男,年龄:55岁 ,民族:满族,暂住址: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玉怀家园2单元1101,电话:13633149559。 被申请人:被告:北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晟华,职务(董事长),住址: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路28号。 请求事项: 由贵院依法对申请人诉三江源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2022)青2701民初528号被申请人提交的__________
证人不出庭申请书 申请人:徐文,性别:男,年龄:55岁 ,民族:满族,暂住址: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玉怀家园2单元1101,电话:13633149559。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准许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证人石国富通过视听资料的方式作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三江源有限公司等之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2022)青2701民初528号,经贵院决定(或:同意)的举证期限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0日,经贵院决定的开庭日期
申请工程造价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徐文,性别:男,年龄:55岁 ,民族:满族,暂住址: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玉怀家园2单元1101,电话:13633149559。 请求事项: 因(2022)青2701民初528号申请人与玉树三江源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贵院依法委托对申请人施工或者实施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及相应取费、各种损失进行工程造价鉴定(包括): 1、要求对本案工程项目(具体详见招投标文件)工程图纸内部分,由申请人施工的人工费
现场勘验申请书 申请人:徐文,性别:男,年龄:55岁 ,民族:满族,暂住址: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玉怀家园2单元1101,电话:13633149559。 被申请人:北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路28号。 法定代表人:王晟华,职务(董事长)。 被申请人: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38号B座611室。 法定代表人:苗林庆,职务(董事长)。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徐文,性别:男,年龄:55岁 ,民族:满族,暂住址: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玉怀家园2单元1101,电话:13633149559。 被申请人: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38号B座611室。 法定代表人:苗林庆,职务(董事长)。 被申请人:北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址: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路28号。 法定代表人:王晟华,职务(董事长)。 申请事项
免费提供财产保全担保财产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徐文,性别:男,年龄:55岁 ,民族:满族,暂住址: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玉怀家园2单元1101,电话:13633149559。 请求事项: 免费提供财产保全担保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2022)青2701民初528号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因被告多年没有及时结算工程款;又因申请人是病人、无工作、没有
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 申请人:徐文,性别:男,年龄:55岁 ,民族:满族,暂住址: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玉怀家园2单元1101,电话:13633149559。 被申请人:玉树州档案局。 调查事项: 请求向【玉树州档案局】调查收集以下证据: 一、账薄、记账原始凭证; 二、案涉工程所涉及的所有竣工图; 三、案涉工程所有竣工资料; 四、案涉工程所有的结算资料: 1、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洽商记录、材料认价记录、甲供材料说
申请被告北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交证据申请书 申请人:徐文,性别:男,年龄:55岁 ,民族:满族,暂住址: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玉怀家园2单元1101,电话:13633149559。 被申请人:北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址: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路28号。 法定代表人:王晟华,职务(董事长) 请求事项: 裁定责令被申请人提交: 一、账薄、记账原始凭证; 二、案涉工程所涉及的所有竣工图; 三、案涉工程所有竣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