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施工人不应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只有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才有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实际施工人不应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根据保障建筑工人劳动报酬实现的需要,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理,就实际施工人的权利范围作了明确界定。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向相对方即其直接前手提起诉讼为原则,直接起诉发包人的,必须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第三人,而且发包人只在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施施工人承担责任。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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