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能否要求总承包方付款检察监督案
检察机关认为,该案生效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首先,该案中,案涉工程发包方是业主方某新城管委会,A公司不是案涉工程发包方,而是总承包方及违法分包方,A公司与C公司并未签订相关合同,双方之间无承担连带责任的约定,C公司不能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向无合同关系的第三方A公司主张对B公司欠付的工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为保护实际施工人的权益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作出了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特殊例外规定。但是,本案中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