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二条【受理】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条文注释 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书后,认为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通知
第二百二十二条【受理】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条文注释
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书后,认为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通知债权人限期补正。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根据《民诉法解释》第四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符合下列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在收到支付令申请书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1)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
证券;(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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