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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申请期限
250.1 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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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50.2条文阐释
号
本条规定了执行申请的期限。在民事诉讼中,对于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文书。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间不申请执行的,则会丧失有关执行的权益。该条规定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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