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律师法律顾问于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公告送达方式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八条[修改]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U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机为送达。
人民法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最张贴战过程。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公告送达方式的规定。修改了《92年意见》第88条公告送达方式的有关规定。
【条文理解】
《92年意见》第88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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