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设工程律师:竣工验收合格的法律效果
1.竣工验收合格的法律效果
施工合同无论是否有效,竣工验收合格都是工程价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民法典》第788条第1款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在施工合同有效的前提下,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是承包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民法典》第793条第1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由该规定可知,即使施工合同无效,工程验收合格也是取得折价补偿款的前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强调:“《民法典》第七百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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