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纠纷
发包人接到承包人竣工报告后,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的,经过一定合理时间(30)天)后应视为工程已竣工验收,发包人以工程未验收或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不支付或缓支付工程款的,不予支持。工程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一般按保修处理。如有建设、设计、勘查及其他人原因应共同承担责任。 如果是设计缺陷导致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可以提起违约之诉或者赔偿之诉。如施工单位发现设计有问题未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当与设计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工程未经验收合格,发包方擅自出售建筑物属于擅自使用建筑物,如出现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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