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例
【案例】虚构投资工程项目,诈骗朋友钱财 北京建筑律师指出,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吴某与余某是相识多年的朋友,通过余某的介绍,吴某又认识了江某。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吴某向余某、江某谎称可以帮他们的儿子介绍结婚对象,还邀请一起投资工程项目,帮忙办理房产证、争取扶贫款指标等事实,余某、江某轻信了吴某的谎言,加之又是多年好友,遂将款项转至吴某的银行账户,或者直接支付现金。短短两年内,吴某骗取了余某1
【案例】江西吉安一物业公司经理诈骗 北京建筑律师指出,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了一起诈骗业主安置房回购款的案件,二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8月,江西省吉安市古后河绿廊工程安置房小区建设办公室开发的安置房小区完工。吉安市亿峰物业公司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黄某为该物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11月29日,吉安市古后河绿廊工程安置办在小区张贴公告并发放《交房须知》,告知业主将安置房回购款缴至
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渎职犯罪,发生在高速公路投资建设领域、市政基础设施上的投资、保障房建设、水利建设等领域、城镇化建设用地、农村土地制度、征收墙改基金、人防费、水资源费、排污费和国有土地出让改革、窝案、串案、案中案 “锁定渎职,突破贪贿”, 的系列腐败案,涉案人员之多。按规定应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却没有进行招投标,该重新报批进行变更的工程建设项目却没有进行报批,不该拨付的工程款予以拨付。
拆迁无法无天的镇长;李丙春,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原镇长、原党委书记。因挪用公款1.78亿,贪污3800万,受贿23万,被北京市二中院三罪并罚判处死缓。2006年至2007年间,两条高速公路在顺义区 李桥镇相接,拆迁涉及李桥镇的多个村。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顺义区政府签订了拆迁工作委托协议。由于工期紧,拆迁工作均由顺义区政府以包干的形式组织实施。负责李桥镇拆迁工作和补偿款发放的李丙春从中窥见牟取私利的机会。 在确定拆迁面积时,李丙春故意让人在测量时将尺子放松,已达到多算拆迁面积多要补偿款的目的。而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徇私枉法,在广州市“中国第一烂尾楼”的拍卖中,指示广东省法院原执行局长杨贤才违规拍卖给指定的两个人,从中获利4亿多。 陈京元,原湖南省交通厅计财处副处长,2008至2010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人员争取建设资金,将各自的公路建设纳入全省公路建设计划,收受财物82万元,1113万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还利用职务便利为工程设计、咨询单位承揽项目,收受巨额财产。 重庆市大足区原市政园林区长,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包,工程价款支付方面为承包人提供方便,大肆收受贿赂。
【案例】建设工程房地产领域行贿案 被告人:唐xx;辩护人:曹敏,北京新桥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5801061959;陕西xx市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13年,陕西xx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板唐xx,为了承揽到xx市政府办公楼工程,向时任xx市长的王x行贿300万元,会被举报。应以行贿罪追究唐xx的刑事责任。由于唐xx是初犯,法庭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酌情给予处罚。福建某包工头李某被指控行贿罪,成功缓刑辩护案; 【评析】 一、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
笔者2015年在广西代理征地补偿案件总结如下;征地在城市建设中集中体现为土地所有权的出让置换环节。这一环节的职务犯罪形式主要表现为:(1)被征迁户通过虚增面积、虚增地上附着物数量等手段,骗取大量公共资金,有的甚至与征地工作人员相互勾结进行权钱交易,造成公共财产大量流失。(2)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在参与土地征用事项和款项管理工作中,利用职权大肆进行贪污挪用犯罪。(3)国家工作人员疏于监管,构成渎职犯罪。 有的被拆迁人在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配合下,通过违规操作获得不该获得的利益;有的国家工作人员趁机给自己
【案例】建筑工程房地产行政管理、执法、设计变更、审批、验收环节犯罪 工程建设从立项到验收涉及多个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多个执法环节,建设、施工单位为了获得审批或者免受、少受处罚往往金钱开路,贿赂先行。其中在设计变更环节和验收环节职务犯罪易发多发。 在土地容积率、土地用途变更等方面打擦边球,为房地产商、企业经营者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追加、虚增工程量和其他变更。如:应建未建的某些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在工程竣工验收时采用迁建等变通的手法谋取高额利润。 一是相互勾结以权谋私。开发商在拿到土地后便勾结有关人员,或
【案例】建筑工程房地产方面受贿罪 被告人:王xx;辩护人:曹敏,北京建筑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5801061959; 【案情】xx市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xx市原副市长王xx利用职务便利,为鄂尔多斯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xx先后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72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王xx的刑事责任。法庭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酌情给予处罚。 【案情】浙江某住建委主任王某受贿罪,成功无罪辩护案; 报告人:李xx;辩护
【案例】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环节犯罪 (1)发包单位管理人员利用项目发包的职务之便,索取和收受意欲承包的施工单位的回扣、贿赂; (2)承包单位负责项目管理人员为承揽工程项目,获取自身利益,以各种名义向发包单位管理人员提供回扣,贿赂及其他各种好处; (3)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项目再次转包给他人,或将工程项目肢解后分包若干个“关系”单位,从中收受贿赂; (4)发包方指定施工单位,令承包方将工程再次转包给被指定方,从而收受被指定方的贿赂; (5)负责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故意提高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