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职务侵占案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特殊的委托合同关系;
建设单位不是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只有施工单位是被申请人,在申请仲裁追讨工人工资中,建设单位可能被追加第三人。
近来有的施工企业和包工头,利用追讨农民工工资的机会,趁机套取工程款,因此广大建设单位应积极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审查农民工工资的准确性,农民工工资不包括其他直接费,防止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有的监理配合。
建设工程质量的缺陷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但是,如果由于建设单位提供或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直接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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