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二个坚持”

发布时间:2026-07-11

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追路。

四、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八、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九、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十一、坚持抓住领导干都这个“关键少数。

十二、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觉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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