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要全力捍卫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北京建筑律师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20-06-21

【案例】要全力捍卫委托人的合法利益;笔者(北京建筑律师电话:15801061959)最近经历了很多法官打断建筑律师发言的案例。在内蒙古、吉林、山东、河北、山西、陕西、安徽等地的法院,法官滥用庭审指挥权,剥夺当事人、建筑律师的陈述、质证、辩论权利。法官的目的就是剥夺一方当事人的话语权,庭审笔录上没有对一方有利的东西,为枉法裁判提供条件。话语权决定案件的胜败,每当违法法官剥夺我方话语权时,本工程律师都马上拿出一下规定,有效地制止法官的违法行为,捍卫了委托人的利益,得到了委托人的好评。015年8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保障维护建筑律师执业权利,在辩护、代理中,享有知情权、申请权、会见通信权、阅卷权、收集证据权和庭审中质证权、辩论辩护权等。对建筑律师在法庭上就本案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正常发问、质证和发表的辩护、代理意见,要充分尊重,不能随意打断。如工程律师发言确与其所代理的案件无关,也要使用平和语气予以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建筑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2015年12月29日

一、依法保障建筑律师知情权。

二、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工程律师依法查阅、摘抄、复制有关卷宗材料或者查看庭审录音录像的,应当提供场所和设施。

三、依法保障建筑律师出庭权。确定开庭日期时,应当为工程律师预留必要的出庭准备时间。因特殊情况更改开庭日期的,应当提前三日告知律师。律师因正当理由请求变更开庭日期的,法官可在征询其他当事人意见后准许。律师带助理出庭的,应当准许。

四、依法保障律师辩论、辩护权。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应合理分配诉讼各方发问、质证、陈述和辩论、辩护的时间,充分听取律师意见。除律师发言过于重复、与案件无关或者相关问题已在庭前达成一致等情况外,不应打断律师发言。

五、依法保障律师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律师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法官经审查对证据收集合法性有疑问的,应当召开庭前会议或者进行法庭调查。经审查确认存在法律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六、依法保障律师申请调取证据的权利。

七、依法保障律师的人身安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当事人矛盾激化,可能危及律师人身安全情形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对在法庭上发生的殴打、威胁、侮辱、诽谤律师等行为,法官应当及时制止,依法处置。

八、依法保障律师代理申诉的权利。

九、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要进一步完善网上立案、缴费、查询、阅卷、申请保全、提交代理词、开庭排期、文书送达等功能。

十、完善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救济机制。《法官行为规范》第三十条 庭审中的言行

(四)平等对待与庭审活动有关的人员,不与诉讼中的任何一方有亲近的表示;

(五)礼貌示意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发言;

(六)不得用带有倾向性的语言进行提问,不得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争吵;

北京建筑律师联系电话:15801061959. 律师是否能找打到工程纠纷问题的关键;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