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委托律师应注意委托 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20-06-20

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委托律师应注意委托:笔者多年代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对于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要高度重视,让当事人了解律师工作内容、影响、价值、作用,对案件的走向的有利、不利的客观评测。在预测诉讼走向的同时,向当事人申明,这只是律师的判断和预测,胜诉败诉取决于许多主客观因素,诉讼是双方依法定程序的对抗性活动,不但要看己方的证据,还要看对方的证据;不但要看律师的分析意见,更要看承办法官对事实、证据和法律的解读,等等。诉讼有风险。

一、原告代理人律师分一般和全权代理。

履职和道义责任 都比被告的律师要大。承担诉讼走向预测;承担主要举证责任;出现疏忽大意导致不利局面要承担责任。

1.对当事人的诉求、事实、理由和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分析;对其中缺少的证据,要求当事人提供,必要时律师进行调查取证。搜集证据的方向包括委托人本人、证人、对方当事人、有关部门,申请证人出庭,申请延期举证,申请法院调取,申请法院责令对方交出,申请鉴定,申请勘验,申请技术人员出庭;

2.对诉讼成本,诉讼走向,诉讼结果作出客观的初步预测,对诉讼中的风险进行提示,是否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如何、主体资格如何、是否申请保全、 是否可以胜诉、对方的执行能力、如何不确定的风险及不利因素;

3,进行诉讼策划,包括确定诉讼思路、诉因、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是否申请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是否评估、鉴定、对方应诉能力、选择管辖法院,

4,写诉状 、编制证据目录、申请财产保全、为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申请证据保全、申请证人出庭、申请延期举证、申请鉴定评估;

5、参加庭审、准备代理词、对双方所有材料要吃透、将相关法律研究透; 诉讼思路清晰,诉讼策略要灵活多变,庭审前拟好代理大纲(包括质证要点,代理要点),在庭审中要修正、变更、充实、完善,灵活应变,根据庭审情况,庭后递交代理词。

6、目前法官枉法手段翻新,不是在事实上直接枉法裁判,而是在庭审中,利用指挥庭审的便利,违法偏袒一方,不平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剥夺一方依法享有的陈述、质证、辩论权利,不给你说话的机会,笔录几乎没有对己方有利的内容,从而为达到枉法裁判目的,做好准备。遇到以上问题,代理案件律师要及时依法制止法官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己方的话语权,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所不辞。

二、被告代理人律师

被告代理人律师是被告接到诉状副本后才开始介入 ,被动应诉 时间紧迫。律师要高效专业地工作。

1、在举证期内完成(先确定答辩思路)证据目录的编制并且提交法院。

2、审查是否可以反诉(律师费另加)。抗辩往来账等,对方应承担的责任 ,诉讼请求不成立等等。

3、应诉策略:程序方面,原告是否适格?被告是否适格?受理法院是否有管辖权?级别管辖是否正确?专属管辖是否正确?诉讼时效如何?诉讼请求是否明确、具体?是否是法院的受案范围?

4、打不赢就拖,利用管辖权异议,对管辖权异议不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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