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建筑律师证人出庭申请审查

发布时间:2023-04-03

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2.申请书应当载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所、联系方式,作证的主要内容,作证内容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以及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

3.对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应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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