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性问,引导性发问强调发问人的主观能动性,发问人通过简化复杂的论点、将自己的企图隐藏在发问的问题之中,并适时调整发问的内容和方向﹣﹣既可以对被发问人进行有效的控制,使发问的问题掷地有声、简短明了,又可以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避免含糊其辞、遮遮掩掩的发问,让法官始终保持浓厚的兴趣。
庭审发问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当庭"对质"的过程。引导性发问的特点在于,发问人将被发问人应答的内容和方向隐藏在发问的问题之中,通过对被发问人如何应答的强烈"引导"或"暗示",让被发问人毫无选择地、自由地按照发问人事先设计的内容和方向应答,且这种限定答复的引导性发问一般不会引起法官的反感和制止。一些缺乏计谋的发问人在发问中不善于引导,认为事实终归是事实,被发问人绝不会颠倒黑白,从而过分迁就被发问人,致使质证流于形式。与此相反,经验丰富的发问人对发问的内容不仅予以引导,而且在发问的词语选择、声音语调上,也带有明显的"引导",以至于这种发问一经提出,被发问人便"无路可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