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性发问;除了发问人提供的证人、鉴定人等被发问人外,几乎所有的发问人在与被发问人未正式接触之前,彼此心理上都存在一定的隔阂和障碍。尤其在发问人强烈的攻势下,被发问人往往会本能地产生一种"对抗"情绪。因此,在发问人与被发问人没有达成某种"共鸣"或心理默契(发问人的仪表、言谈、举止等都可以让被发问人产生某种好感)之前,任何开门见山的盲目发问都极其危险。
敏感或重大问题时,被发问人一般都不会轻易地袒露心扉。所有这些,便是间接性发问在庭审中被大量采用的原因。
间接性发问的特点在于,避开发问的锋芒,从外围人手,旁敲侧击,在被发问人丧失警觉或心理"对抗"之后,通过适当的引导,让被发问人完全不自觉地或自觉不完全地讲真话道实情。对于间接性发问,原告及其律师惯用的手法是通过自己的仪表、言谈和举止,首先将自己装扮成一个能力平平、极易对付的"庸才"形象,让被发问人感到发问仅仅是例行公事、走走过场而已,继而产生盲目自信的轻视心理,放松应有的设防和警戒。发问时,发问人往往绕很大的弯子,将一些关键性的问题融人到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之中,在被发问人完全放松警戒后突然发问。对于喋喋不休的被发问人,发问人则往往采用欲擒故纵的办法,对被发问人的回答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从不硬性打断被发问人的应答,并有意肯定其虚假陈述中的一些"情节",最后采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法,一举戳穿被发问人的伎俩。
由于种种原因,有的被发问人故意编造谎话,甚至颠倒黑白,作假证、伪证。对于这类被发问人,发问的目的在于当庭揭露、戳穿其虚假陈述或伪证。原告及其律师发问时,不宜过早暴露发问的意图和主旨,发问的内容也应笼统委婉,尽可能地让被发问人掉以轻心。为了打破发问的僵局,发问人必要时甚至可以故意"装疯卖傻",以此刺探、拓展被发问人的应答。出人意料的是,这种间接性的刺探式的发问,绝大多数能够取得出奇制胜的戏剧性效果。这类发问与下例相近似:
"按照常理,根本无法对这事进行解释,你能解释一下吗?""我越来越糊涂了,你能谈一谈事情的来龙去脉吗?"
"事情的发展出人意料,你能告诉我原因吗?"
诸如这些随意性的问题,由于给被发问人任意解释和发挥的机会,即使再笨拙的被发问人也会唠叨一两句。只要被发问人开口,原告及其律师就能够获取更多的案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