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赔偿窝工损失诉请的审查(上海)

发布时间:2023-02-02

第三部分 原告诉请审查 (二、承包人诉请的审查)(一)基于合同有效诉请的审查;6,赔偿窝工损失诉请的审查(上海)


6,赔偿窝工损失诉请的审查

【审查要点】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成立并生效的事实。

(2)关于赔偿窝工损失的合同约定。

(3)窝工事实及产生原因。

(4)因窝工导致的实际损失。

(5)损失的计算方式和具体金额。

【注意事项】

停窝工索赔权并非强制性规定。实践中,存在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放弃发包人导致的停窝工损失索赔权利,则承包人就停窝工损失不得向发包人主张。

【规范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秋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诉请示例】

请求被告支付原告窝工、停工损失 x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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