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律师关于实际施工人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3-01-05

关于实际施工人的问题,《民法典》中"施工人"涵盖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所有施工主体,包括总承包人、承包人、专业工程分包人、劳务作业的分包人。需要指出的是,《民法典》中"施工人"身份的认可是以施工合同合法有效为前提,相关规定并不适用基于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合同关系形成的施工人。本条中"实际施工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是并列的,其指向的对象与狭义的总承包人、分包人概念不同,专指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承包人。

《民法典》《建筑法》等相关规定是严格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但是实务中,并非如法律规定的那么完美,转包、不合法的分包、施工人系借用他人资质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等情形,为数众多。这些不合法、不合规的现象,造成工程被层层转包,几经转手。

有些是发包人知晓并同意的,有些是发包人根本不知情的。严格把握合同关系和法律规定,会造成发包人在工程质量有问题时维权困难的局面。

为破解这一审判难题,本条规定应运而生。为区别《民法典》规定的有合法身份的施工人,本解释使用了"实际施工人"的表述方式。在本解释中有几个条款使用了"实际施工人"的概念,均是指无效合同的承包人,如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没有资质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等等。

如何准确界定实际施工人的含义

实际施工人是实际履行承包人施工义务的人,其施工范围既可能是整个工程,也可能是部分工程。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也没有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最新的意见,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实际施工人,不包括借用资质施工中的挂靠人,以及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