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程纠纷律师事务所懂专业工程官司律师曹敏//玉树市人民法院//准予缓交诉讼费用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2-09-21

玉树市人民法院准予缓交诉讼费用通知书

(2022)青2701民初528号

徐文:

徐文诉玉树州三江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你向本院提出缓交诉讼费用136233.70元的申请,并提交了证明、最低生活保障证、甲类特殊疾病门诊专用证等材料。

本院认为,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准予你缓交诉讼费至一审结案前。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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