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程纠纷律师事务所懂专业工程官司律师曹敏//玉树市人民法院准许延长举证期限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2-09-21

玉树市人民法院准许延长举证期限通知书

(2022)青2701民初528号

徐文:

徐文诉玉树州三江原设资建设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家。徐文与北京城建建设工提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6日9月8日均提出其所在地因疫情防把实行静态管理,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工据确有困难为日,向大院申请延期举证,

经宙查,徐文,北京域建建设有限公司的审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条规定,不院准许你方延长本案举证期限至2022年10月20日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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