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重新鉴定应当提交证据证明鉴定意见存在的法定情形
典型案例
永州市零陵潇湘纸业有限公司与永州市城市住宅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申3435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永州市零陵潇湘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潇湘纸业公司)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永州市城市住宅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不仅应当正式向人民法院提出,而且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提交证据证明鉴定结论存在法定情形。原审法院审理期间已就重新鉴定问题询问双方当事人意见,潇湘纸业公司其时未按经法定程序申请重新鉴定,现又对鉴定报告提出质疑,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不予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