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建筑律师规定小额诉讼审限及延长期限

发布时间:2022-01-01

规定小额诉讼审限及延长期限

新修条文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修改解读

新《民事诉讼法》将小额诉讼的审限与简易程序的审限相区分,将小额诉讼的审限规定为二个月,同时规定可有条件地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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