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或者限制优先受偿权不得损害建筑工人利益
【裁判依据】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0年12月29日
第42条,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损害建筑工人利益,发包人根据该约定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参考依据】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18年6月26日
19.承包人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效力如何认定?
法律并未禁止承包人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承包人自愿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只涉及承包人自身利益的,该放弃行为有效。但该放弃行为损害实际施工人等第三人利益的,该该第三人不产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