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受偿权的范围

发布时间:2021-11-17

优先受偿权的范围

【裁判依据】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0年12月29日,

第40条,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依照国务院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的范围的规定确定。

承包人就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张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参考依据】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项目》2013年3月21日

******条******款,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理指南》2018年6月13日

34,承包人享有的优先受偿权的建设工程价款范围,是指承包人完成的工程成果所产生的费用,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付的费用,不包括因发包人违约所产生的损失。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18年6月26日

17,工程款利息是否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

承包人主张将工程款利息纳入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枪权范围的不予支持。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总处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有关问题的解答》2012年1月10日

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如何掌握?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郑权的范围为建设工程的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和用于建设工程的垫资款等。工程价款的利息不在优先受偿范围内。

发包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或者因为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5年3月16日

38,如何界定优先受偿权的范围?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工程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属于优先受偿范围。承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等不属于优先受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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