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追加共同被告申请书//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1-03-29

追加共同被告申请书

申请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地址:xx金贸广场39幢7号房 ;电话:1351257xxxx。

被申请人:王xx ;,男,汉族,出生19xx年8月28日,身份证号:3xxx,职业:无业,现住址:xx市如城镇东风居三组2号。电话:1351257xxxx。

贵院受理的{(2021)黑xxxx民初xxx号}申请人诉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由于被申请人是本案的共同(被告)诉讼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被申请人参加诉讼。

请求事项:

请求被申请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申请人诉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活动,并承担被告的法律责任。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作为发包人将xx金河湾小区项目(1#楼、2#楼、3#楼、商服一栋及地下车库)发包给二被申请人和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由于三被告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由于被申请人是本案的共同(被告)诉讼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被申请人参加诉讼。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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