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装修合同纠纷案件民事起诉状

发布时间:2021-01-12

建筑工程装修合同纠纷案件民事起诉状
原告:北京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xx区xx镇环湖路66号镇政府1号楼110室法定代表人;王xx

现住址;北京市xx区xx镇xx村208号。

被告:xx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xx;

地址:北京市xx区xx街6号院;

电话:010-8586xxxx   1850009xxxx,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要求判令被告支付xx0号院内所有维修;装修和新建六角亭门楼喷泉水池等工程剩余1981102.18元工程款

2、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产生的利息(以1981102.18元为基数自2017年11月21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3、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鉴定费。

事实与理由

原告完成的工程款为2455302.18元,扣除己经支付474,200.00元,被告还应支付1981102.18元。 由于被告拖延支付剩余工程款,严重地影响了广大农民工及原告的合法权益,多次讨要未果,无奈诉之法院,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原告:北京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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