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xx,男,汉,出生:1964 年 12 月 25 日
身份证号:132425196412xxxx
住 址:河北省xx市xx县xx乡北斗门村友谊街21号
职 业:木工
电 话:1523297xxxx
2017年8月15日至2018年11月15日,我在北京市xx街6号院做古建外墙油漆翻修和10号院门楼. 六角亭等维修项目工程,担任原告xx公司的现场管理人员,证明该工程是由xx公司承包施工。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内容:
拆房; 建房; 做喷泉水池; 化粪池等维修项目:按被告要求施工(详见当事人陈述部分既项目表改造部分).
以上事实客观存在,本人原意为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 人:
2019年 11 月10日
附:
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