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纠纷民事起诉状//北京

发布时间:2021-01-12

建筑装饰纠纷民事起诉状

原告:北京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xxx区溪xxx镇xxx66号镇政府1号楼110室法定代表人;王xxx

现住址;北京市xxx区xxx镇xx村208号。

被告:xx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xx;

地址:北京市xxx区xxx街6号院;

电话:。010-8586xxxx    1850009xxxx,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要求判令被告支付xxxx6号院外车库修建工程剩余工程款379856.14元;

2、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产生的利息(以379856.14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25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3、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鉴定费。

事实与理由

原告合同是780,000.00元, 由亍于被告这车库修建是违建期它还有部分没有修建, 原告按照实事工程工作量进行施工完成, 完成的工程款为379856.14元, 由于被告拖延支付剩余工程款,严重地影响了广大农民工及原告的合法权益,多次讨要未果,无奈诉之法院,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京市x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北京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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