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遇到工程纠纷时,涉及的问题很多,既有法律问题,又有工程问题;既有工程质量问题,又有工程造价结算问题,那么怎样才能当事人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呢,最好的办法是聘请一个懂工程、会结算的律师帮您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问题。海南一家公司聘请笔者代理案件。
非专业律师不懂工程,当来自各方对您不利的工程法律问题时,因为不懂工程技术,所以不能找到对方的破绽,不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工程造价咨询鉴定机构由于不懂法律,不能把所有对您有力的证据集中收集起来,不能完全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往来的签证变更及工程的现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结算,因此漏项在所难免,虽然您在工程上实际已经发生了很多,但还是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懂工程的律师,懂法律、会结算,知道对您有利的证据在那里,知道怎样才能使您的利益得到最大的保护,能从复杂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在各种证据不全的情况下,找到对方违约,己方的损失的证据,得到您应得到的利益,避免不应收到的损失;
以下是帮助包工头讨要工程款的几点经验,介绍如下;
包工头如何讨要工程款,包工头干点活不容易,但是往往在施工结束后,工程款一直是困扰实际施工人的最大困难。甲方、乙方推来推去,不是如何是好,借资挂靠的单位往往不支持。如果您遇到此类情况,不要着急,办法还是有的。首先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其次按实计算自己所施工的工程量。
即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只要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仍应予支持。因此,在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实际施工人是完全有权请求支付拖欠的工程款的。从诉讼技巧上而言,为了尽快帮助法庭查清案情,实际施工人在提起诉讼时,可将转包人、分包人和发包人一并列为案件被告。
这样,有助于在庭审中查明工程款的支付情况和资金流向,通过转包人、分包人和发包人的相互质证与答辩减轻实际施工人的举证责任。尽管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但实际施工人这么做,并不会因此加大诉讼成本,承担额外责任,相反,有助于加快诉讼进程,加大实现债权的概率,因此是完包工头可以起诉发包人。
在建设工程过程中违约现象大量存在,但是有的施工企业尤其是包工头,在规避违约方面有很强的能力。例如,工程合同约定基础平口或者主题封闭之前都有施工企业垫付,如果到时不能垫付将承担巨大违约责任,大部分施工企业包工头没有资金,但是为了承揽工程硬着头皮将工程承包下来,施工部分后,为了避免承担巨大违约责任,让农民工去政府闹事,迫使发包人提前支付工程款,避免了违约发生,同时掩盖了资金不足的问题,给建设单位但来了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