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例
路径A:直接向合同相对方要钱(《建工解释二》第六条)
原告(挂靠/转包)→只能起诉上家(被挂靠/转包人);缺点:上家无财产、没钱执行,不能直接告发包人
路径B:代位权诉讼(第七条,本条);原告→起诉发包人(被告),上家做第三人;前提门槛高:必须证明上家怠于起诉发包人;优点:直接锁定发包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