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两条维权路径对比(2026新规)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曹敏15801061959

发布时间:2026-07-23

路径A:直接向合同相对方要钱(《建工解释二》第六条)

原告(挂靠/转包)→只能起诉上家(被挂靠/转包人);缺点:上家无财产、没钱执行,不能直接告发包人

路径B:代位权诉讼(第七条,本条);原告→起诉发包人(被告),上家做第三人;前提门槛高:必须证明上家怠于起诉发包人;优点:直接锁定发包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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