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效力(100%一致):挂靠/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合同无效(解释一第1条=解释二第3条),必招未招、中标无效→合同无效,黑白合同:以中标备案合同结算。
2.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全程无矛盾) 合同无效,工程合格才折价补偿;挂靠人与被挂靠人质量缺陷终身连带赔偿;发包人擅自使用,视为验收合格;质保义务不因合同无效免除。
3. 工程款结算规则(完全统一):多份无效合同:按实际履行合同结算; 固定总价调价:仅情势变更可调整; 逾期利息:未约定按LPR,起算日一致;造价鉴定、举证、鉴定期不计工期。
4.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互补不冲突):仅限工程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失不享有优先权;行使期限18个月不变;未竣工合格工程同样享有优先权;保险金、赔偿金可优先受偿(解释二新增,不推翻一)。
5. 工期、索赔、违约责任:发包人逾期付款、供料工期顺延;违约金过高法院可调减;停工窝工按过错分担损失。
6. 违法追责(一模一样):法院发现挂靠、转一律移送住建处罚;质量、效力、黑白合同、利息、鉴定、质保、连带、处罚一二解释通用无冲突;仅挂靠/实际施工人能不能直接告发包人→新旧打架,新法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