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曹敏:前案债权人依抵押权申请强制执行房屋时,买受房屋的案外人,可以善意取得为由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发布时间:2025-05-05

前案债权人依抵押权申请强制执行房屋时,买受房屋的案外人,可以善意取得为由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关键词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善意取得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意见(第二巡回法庭法官会议纪要)

执行异议之诉的目的在于判断案外人是否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而案外人申请再审程序是案外人认为作为执行依据的裁判文书本身存在错误。本案梁某主张其有权排除法院对于案涉房屋的强制执行, 理由并非前案判决内容错误且损害其民事权益,而是主张其已通过合法受让取得案涉房屋所有权,构成善意取得。因此,对于梁某是否构成善意取得, 是否有权排除法院针对案涉房屋的强制执行,应当通过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依法认定。梁某在程序上享有诉权,其起诉符合执行异议之诉的受理条件, 受诉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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