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例
多层转包、违法分包的实际施工人不属于可突破合同相对性的实际施工人范围,不能向既不是发包人又与其无合同关系的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例如,A将工程发包给B,B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给C,C又将工程转包给D,D作为实际施工人,不能向A或B主张权利,只能向与其有直接合同关系的转包人、违法分包人C主张权利。
如果C怠于行使权利,影响实际施工人D到期债权实现,D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向转包人、违法分包人C的前手B提起代位权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