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建设单位强行代扣税款纠纷

发布时间:2020-06-16

原告:湖北荆州xx建设工程公司;

法人代表:李xx

代理人:曹敏律师,北京建筑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5801061959;

被告:湖北黄石xx政府;

法人代表:刘xx

【案情】2006年3月1日,被告将办公楼工程发包给原告施工,工程价款760万元。2007年3月9日竣工验收合格。

被告要求从欠付工程尾款500中扣除原告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等建设工程税负20万元,原告认为被告无权扣减,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庭审中被告坚持扣减。

【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合同有效,应按合同履行义务,被告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本案被告不是法定税收代收代扣代缴义务人,故对被告的主张不予采纳,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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