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审查和裁定//锡林郭勒建筑律师呼和浩特工程律师

发布时间:2024-02-06

一、法律条文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二、条文阐释

人民法院审查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对于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无实质性争议且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若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有部分实质性争议的,可以就无争议部分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

三、 司法适用

(1)若经人民法院审查,担保物权的实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有实质性争议的,应裁定驳回申请。

(2)对于可能涉及与担保物权相关的民事争议,需要通过提起诉讼加以解决,这一诉讼并非针对该裁定的救济,而是针对担保物权实体权利争议事项本身的救济。

四、相关规范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法释202211号,自2022年4月1O日起施行)

第三百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异议权利告知书等文书。

被申请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的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同时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三百六十七条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查。担保财产标的额超过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第三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查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可以询问申请人,、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可以依职权调查相关事实。

第三百六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就主合同的效力、期限、履行情况,担保物权是否有效设立、担保财产的范围、被担保的债权范围、被担保的债权是否已届清偿期等担保物权实现的条件,以及是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内容进行审查。

被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审查。第三百七十条人民法审查后,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无实质性争议且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

(二)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有部分实质性争议的,可以就无争议部分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

(三)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有实质性争议的,裁定驳回申请,并告知请人问人民院携起诉

第三百七十-条人民法院受理中清后,中清人对担保财产提出保全申请的,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保全的娜定办理。

第三百七十二条适用特别程序作用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作出该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或者部分成立的,作出新的判决、栽定撤销或者改变原判决、裁定;异议不成立的,烧定驳回。

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确认调解协议、准许实理担保物权的戡定,当事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裁定之日混十五日内提出: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7道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五、典型案例

1申请特别程序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中,必要时可以对非疑难,复杂的实体问题一并审查。申请人有权要求实现担保物权,就抵押物予以拍卖、变卖后就上述债权优先受偿

裁判来源:申请人淮安市恒通典当有限公司要求实现担保物权案——江苏省淮安市淮阳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淮商特字第1号

裁判要旨:申请特别程序实现担保物权案一般仅作形式审查,但实现担保物权之非讼程序兼交错适用诉讼法理是实务之需,如特别程序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对其合法性等问题进行实体审查一样,其也可以适度地对有关担保物权存在与否及担保债权范围和数额、担保物权人对权利的处分等争议的非疑难、复杂的实体问题一并审查。法院裁定法律文书送达后立即执行符合实体法关于实现担保物权的要求。优先受偿权涉及诸多主体的权利和诸多实体问题,裁定就担保财产拍卖或变卖后申请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不具有普遍适用性,应慎重为之。

2实现不动产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具有非讼性,实行一审终审,如实现担保物权的条件成就,即可裁定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变卖

裁判来源:申请人河北信达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北乾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黄民特字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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