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

发布时间:2023-07-26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投标环节,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一定形式的、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投标保证金能够有效保证招投标的严谨性,有效阻止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随意修改或者退出竞标的情况发生;同时,如果在招投标环节出现投标人的犯规行为,投标保证金可以相对减少利益受害方的财产损失。投标保证金也能减少投标人串标或恶意骗取中标的可能性,在实践中,某些投标人的资质是伪造的,也有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后又自己独立投标,这些情形给招标程序带来消极的影响,而保证金的缴纳可以有效限制上述违法违规的行为。

(一)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投标保证金

以下三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约定:

例1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可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缴纳。

户名: xx 有限公司;

开户行: xx 银行 xx 支行;

账号: xxxx ;

递交截止时间: xxxx 年 xx 月 xx 日 xx : xx (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

例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限投标人信息入库时已登记确认账户的电汇、网银、电子保函,其他方式将不予认可;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拾万元整;

交款时间: xxxx 年 xx 月 xx 日 xx : xx 前(详见招标公告时间安排表),投标保证金以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采用电子保函的应于交款时间前在指定电子保单平台(http://ztb. kq . gov . cn / financeplatform /)生成电子保函。

收款单位: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xx 银行 xx 支行;

银行账号:投标人需进入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选择拟投标项目并按要求操作成功后自动生成,每个投标单位单独一个账号,在系统中自行查看。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无须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例3投标保证金方式:电汇或网银

投标保证金金额:每标段人民币300万元,未中标的在确定中标人后10天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后10天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 xx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xx 市 xx 区

财务电话: xxxx

纳税人识别号: xxxx

开户银行: xx 银行 xx 分行

银行账号: xxxx

注:[1]境内投标单位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入转出,注明工程名称及标段;〔2〕投标保证金必须入账,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缴纳时间以银行系统显示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二)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投标保证金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在投标有效期内防止投标人有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能提交履约保证金和签署合同等行为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但是,投标有效期届满后,投标人无须再履行招投标阶段的义务。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7条第2款的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在实务中,就未中标的投标人而言,投标有效期届满,他们就有权要求招标人返还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凭收款人开具的收据退还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的路径、银行账号、转账方式无息退还。就中标人而言,投标保证金可能在中标后原路退还,也可能转化成履约保证金;若转成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招投标阶段需和招标人核实并确认该笔保证金是否有剩余或是否需要另外补交。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1条规定:"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5条第1款规定:"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以上条款表明,在招标人中止招标和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的情形下,招标人也有义务返还投标保证金。

收回保证金是投标人的基本权利,但是也存在不予返还保证金的法定情形。《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5条第2款、第74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81条对法定不予返还保证金的情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包括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和在签订合同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投标人需注意避免出现以上五种行为。

2021年3月,全国部分省市明确自当年9月起免收投标保证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通知,要求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以保险、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政府采购招标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自2021年6月1日起,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推动政府采购"放管服"向纵深发展,持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依据《淮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通过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方式,为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的发展保障。

风险提示

1.投标保证金收取机构面临的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对此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收取投标保证金的主体可以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当地工程交易中心。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前,投标人有必要对招标人的资信作出判断,尤其是在投标保证金数额与招标人的资本金数额接近的情形下,投标人应考虑到投标人可能卷款逃跑或者暗地里违规处置投标保证金的问题。此外,部分招标代理本身的注册资金仅一两百万元,却有权收取几千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这明显有违公正性,投标人需要承受极大的风险。①

2.招标人以各种理由拖延或者拒不返还投标保证金的风险。当前投标保证金制度并不成熟,实践中仍存在招标人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案例一:福建泰维置业有限公司以邀请招标的方式就"白塘湾海滨小镇项目 B -01地块8#、9#住宅楼精装工程分包工程"向深圳市晶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发出招标文件,原告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元,结果未中标,后续原告向被告发出投标保证金的退款申请,被告始终未作回应;原告又分别向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和招标文件指定的联系人发出律师函,请求被告退还投标保证金,但被告拒不返还。法院认为:被告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返还原告投标保证金,已构成违约,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②案例二:中海招标代理公司在网上发布招标项目公告,汇丰建筑公司依照招标文件规定将投标保证金共计420,000元转至中海招标代理公司账户,结果未中标,然而中海招标代理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将

汇丰建筑公司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法院认为:虽然招标人与代理公司之间存在委托关系,汇丰建筑公司对委托双方之间存在由代理公司履行返还投标保证金义务的约定,亦属明知并予以认可;且诉争所涉及的投标保证金系由代理公司收取,该保证金由其保管,因此,投标保证金及相应利息损失应由代理公司返还。①

在实践中,招标人违约常有发生,但是法律对招标人违约行为的处罚却不够严厉。大部分案例中招标人在投标期结束后拒绝返还投标保证金,最后法院的判决也仅仅是要求返还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没有判决补偿投标人交通费用。尽管交通费用数额不高,但也从侧面反映出法律在投标保证金方面侧重于保护招标人的权利。此外,对于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案例,投标人需查明合同的相对方,避免错列被告导致更多的时间和财产损失。

化解措施

1.妥善保管缴费凭证,及时回收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妥善保存保证金缴纳凭证,如若遇到投标保证金逾期未退回的情形,应主动联系逾期未返还保证金的企业,采取电话、函件等方式催促企业尽快返还,必要时可通过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2.争取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可以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争取以非现金多元方式缴纳保证金,既可以用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也可以发挥互联网的优势,与多家电子保函平台对接,实现电子化办理申请、开具、传输、管理等流程,不仅简化了手续,而且更加安全、有效。

相关依据

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35条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74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81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金额千分之十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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