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建筑工程纠纷当事人的困惑无奈,笔者(曹敏律师)代理了大量的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大多数都是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为当事人维护了应得的利益。但是有的案件,往往令人心酸的是当事人不知如何是好,最后承担了本不应承担的不利后果。因此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当事人不知道聘请什么样的律师?不知谁是专业律师:目前的律师法律服务市场不是很规范,有关律师的法律法规少之又少,往往很多问题没有具体的界定。中国律师法律服务市场还不能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纠纷越来越复杂,需要专业律师服务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当事人知道,遇到涉及专业纠纷的案件,应当聘请专业律师代理案件,才能取得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但是当事人不知道谁是专业律师。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到达外国律师法律服务专业规范化,因此中国律师几乎都是自称什么案件都可以接,是万能律师。笔者二十年工程实践,现在还是工程总监,二十年研究工程法律,四十年只研究一个问题。
大家知道,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不仅涉及项目可研、项目立项、项目规划、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检测、工程招标、工程投标、工程预算、工程结算、工程决算、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工程保险、工伤管理等专业工程技术方面知识;还涉及政府与建设、施工、监理、勘查、设计等单位的建设工程行政管理关系;建设单位与施工、监理、设计、勘查之间的发包与承包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法律关系;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法律关系。当事人要找个满意的律师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律师的法律功底如何、律师的是否懂专业、律师是否敬业、律师是否不受当地各种社会关系的影响,这都是聘请律师必须考虑的问题。以上问题是十分专业的问题,普通人是不能鉴别律师的水平的。
由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时间不长,人们的法律意识还是不强,一旦遇到纠纷案件首先是考虑亲朋好友是否在公检法,而不是考虑聘请一个称职的律师,原因在于没有看到律师的作用越来越大、没有看到司法腐败越来越没有市场。另外对案件的观点每个律师的解释都是有差别的,再加上有的律师是万能的,三百六十行样样什么都懂,不考虑案件涉及的专业自己是否精通,大包大揽不考虑案件的结果如何,不打赢不收钱,当事人深受其害,往往有理的官司却由于律师的问题,到头来是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有的当事人通过法官介绍律师代理自己的案件。首先法官介绍律师是违法的,其次真正有能力的律师是不靠法官活着的。法官介绍的律师必须听法官的支配,受当地各种关系的影响,不能真正地站在您的一边,不能忘我地为您的案件进行斗争,而是考虑平衡各种社会关系,一旦案件遇到涉及政府、公检法就先考虑自己的退路了,不能把您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了。你的案子会好吗?常言道便宜没好货,有的当事人聘请律师以律师费越低越好,马上不收费的更好,不考虑律师的水品。其实这样来讲危害是特别大的。
如果以案件胜诉收费,真正有能力的律师是不接这样的案件的,一般都是拿你的案子练手,也可以不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且容易受到外界利益的影响,案件的胜败对他意义不大。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如果你的案子经过这样的蹂躏,以后没有任何机会了,为了几个区区的律师费,把自己搞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值得吗?你买个雪糕可以不给钱吗,等着吃了以后没问题再给钱,难道律师那么便宜吗,你的身家性命是开不得玩笑的。所以,但你遇到纠纷案件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货比三家,找一个懂的专业、精通法律、刚直不阿、善解人意的律师,不要遇事找熟人找关系、找便宜的律师,找一个真正能为您把关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