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这个建筑官司输在了自己身上了【案情】2015年一天一个已经60多岁的吉林松原的工程承包人给我打电话,说:“您是专门打建设工程官司的曹律师吗?有个案子我想进行再审,你要帮我啊”,我说看看再说。原来这个工程款案子,一审、二审都输了,很不服气。听了他的介绍后,感到确实有理,但是案子还是输了,原因在于诉讼方向搞错了,如果再审也是不行的。于是我们调整了诉讼方向,赢得了诉讼,并已执行完毕。
【分析】案件往往是输在自己身上,问题如下; 一、是不懂工程法律关系;二、是不研究自己的案件四处托人;三、是进入别人设置的全套。后果不言而喻。事实非常清楚时没有一个法官会往错误的方向判决的,事实不清、模棱两可,不按诉讼法律办事,只相信有人好办事,不是当事人想到没有,哪个法官会拿自己的前程、生命当儿戏,何况对方也是活生生的人啊。
因此不要把精力放在关系上,要搞清案件的来龙去脉,不要怨天怨地,如果错了就怨你自己吧。输官司、在自己;笔者遇到很多冤案,有理的官司往往都打输了,原因是自己没有确定好诉讼方向、或者不懂专业法律、或者没有组织好证据,还强调其他原因。因为是他看不到自己的不足。在吉林长春有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历时六年经过中院一审、高院二审、最高院再审、最高检抗诉都是败诉,原因是代理人不懂工程技术、代理人逻辑性不强,去了四个部门把合同签订时间变了四次,遇到这样的代理人,什么样的法官都是没有办法的。六年间多次疏通关系,结局都是败诉。后来当事人聘请笔者处理这个烂摊子,经过细致分析,找到问题的结症,找到法官枉法裁判的依据,在没有找任何关系的情况下,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感叹道“输官司、在自己”。很多案件确实有理,但经过了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多年诉讼。但最后还是输了,为什么呢?
原因如下;一、认为法律知识好掌握;当事人认为自己以前工程都搞得很顺利,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于是简单地认为,打工程官司不用专业工程律师,自己也可以,所以走了弯路。二、认为关系最重要;现今的中国国情,我们不能不考虑,但是不能迷信关系,否则后果是不好的。工程官司输在哪里,这一个大家都关心的问题,通过诉讼达到自己的目的,是每个当事人所追求的目标,但是有时事与愿违,不知问题出在哪里。一旦败诉或不如意,就说司法腐败,从来不从自身方面找原因。其实很多时候问题都出在自己的一方。
一;遇到工程纠纷不是聘请懂工程的律师咨询一下,应该如何处理该案件,是否应当进行诉讼,如何组织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而是四处托人找关系。
二;把希望全部寄托在法官身上,采取一些不正确的方式,不是夯实证据事实。不按正常的诉讼程序进行诉讼,而是听取一些不正确的做法,结果是自己承担了不利的后果。
三;我们的司法环境越来越好,虽然个别的还不尽人意,但没有一个人会为了区区小利而葬送自己的前程的。一审不如意还有二审、再审,如果一审准备(证据不从分、事实不清)不好,无论是有什么关系人,二审、再审也是没有机会的。
综上所述,关键的问题是做好自己的工作,证据不从分,谁也不能帮您的,即使侥幸也是暂时的,因为还有二审、再审、申诉、抗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