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与诉讼。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与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并非前置程序,当事人既可以选择仲裁,亦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1)实践中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主管的处理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与诉讼共同受理的范围包括: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因侵害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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