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管辖 北京建築律師
二、管辖
【工作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至第三十九条、第一百三十条及第二百零三条等的规定,确定案件的管辖。
【工作内容】
(一)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解决上下级法院对案件受理分工的问题,并且上级法院可以审理下级法院的﹣审案件以及上级法院可以将本院的一审案件交给下级法院审理。
确定不同级别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主要依据是案件的性质、案件影响的大小、诉讼标的金额的大小等。
1.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标准。
根据《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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