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庭审要领(上海高院)
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该条规定,第一,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应由发包人自行承担责任;第二,发包人仅对其擅自使用的部分出现的质量问题承担责任;第三,承包人仍然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三、案例评析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