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合意解除与约定解除权//北京建筑律师曹敏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合同的约定解除可分为合意解除与约定解除权两种情形,分别对应《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其中,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在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之前, 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解除合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称为合意解除。 合意解除,又称协商解除,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成立一个新的合同,该新合同的目的在于解除当事人原先订的合同关系,使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因合意解除是以一个新合同来解除原先订立的合同,与通过行使约定解除权来解除合同没有关系。因此, 民法学说又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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