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例
上访信 xx市信访局(办): 我们是xx市xxxx小区项目的购房者,于20xx年月日与xx市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xx市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xx年月日将房屋交付使用。但是,由于施工承包人的原因导致,不能按时竣工,导致我们不能按时(近两年)入住,不仅造成了广大购房贷款利息、房屋增值、房屋租金、营业金额等财产方面的巨大损失,还造成了部分购房者得病、老人离世等精神方面的巨大损失。 如果不马上开工,我们几百人要到xxx上访;要到xxx上访
关于薛xx、王xx涉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信 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办公室: 被举报人:薛xx、男、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住地xx省xx市xx街道中山东路28号;电话:。 被举报人:王xx、男、薛雇佣的社会闲散人员(因其他嫌涉黑涉恶行为正在取保候审),电话:。 被举报人薛xx、王xx在xx市xx小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煽动黑恶势力闹事;组织、利用黑恶手段强揽工程;给举报人、广大购房者造成了巨大损失,给xx市的形象造成了损害,给xx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如何产生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8条、第16条、第20条分别对中央纪委、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的产生方式、领导机构的选举及批准权限等作出明确规定。 (1)中央纪委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和党的中央委员会任期相同。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 (2)地方各级纪委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任期相同。党的地方各
刑事诉讼法之第一审程序 发布时间:2015-07-22 09:17:54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第一审程序 (一)第一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1.第一审程序的概念: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有起诉权的人提起诉讼的案件进行初次审判时所应遵循的活动程序。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的审理也应遵循第一审程序。 2.第一审程序的任务:查明事实、依法判决。 (二)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1.对公诉案件的审查:一审
59人!3起涉黑势力犯罪案一审集中宣判;日前,晋中法院集中宣判3起涉黑案件。 这3起案件分别为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的被告人刘必耀等17人涉黑案,介休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的被告人赵尚庭等28人涉黑案,灵石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的被告人吴建庭等14人涉黑案。 01 刘必耀等17人涉黑案 审 理 查 明 2010年以来,被告人刘志强依靠暴力手段,通过实施殴打竞争对手、举报者和打砸物品恐吓竞争对手等犯罪行为,承揽大西高铁、龙城高速、保障房建设等工程。被告人刘必耀作为刘志强父亲,
关于举报李xx涉黑问题 x县公安局:龚xx、庞xx;检察院:宋xx、渠xx;法院:祁xx;住建局:栗xx;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赵xx;环境保护局:刘xx;税务局:赵xx; 举报人:刘xx, 住xx省x市xx区三余镇广运村十三组, 身份证号3206241964082xxxxx,电话:xxx11652065。 被举报人:李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电话: 举报人于2016年4月18日进入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x海子洼东配楼酒店进行装修部分施
成立“合作投资型”受贿的关键点有二:一是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实际出资,二是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实际参与管理、经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和请托人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只有在既无实际出资又未参与管理、经营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获取利润,其所获利润方属于以合作投资名义进行权钱交易的变相受贿行为,以受贿罪定罪处罚。相反,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具有真实的投资,即使未实际参与管理、经营活动,也不能认定为受贿罪,因为根据《公司法》“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公司股东享有投资收益权,此时不能认定为受贿
入库编号 2023-03-1-404-005 须某受贿案 ——“合作投资型”受贿的认定 关键词 刑事受贿罪合作投资职务便利数额认定 基本案情 2009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须某利用担任中共江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江阴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薛某在江阴某公司经营融资、房产开发拆迁纠纷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以资金周转需要借款、合作开办公司获取“利润”等名义,通过公司银行账户转账和收取现金的方式,收受薛某贿赂1850万元。 2003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须某直接或默许其母亲成某
1. 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 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 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 中央和国家机关监察对象对纪检监察组织给予本人的处理决定
人民法院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的期限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2项开庭10日以前 人民法院将开庭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的期限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3项开庭3日以前 人民法院的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的送达期限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4项开庭3日以前 人民法院公开审判的案件,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的期限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5项开庭3日以前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的期限刑诉第168条第1款自受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