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建筑工程律师//诉讼前准备的好还、是否充分,直接关系案件的成败,本人根据多年的办经验总结如下,供当事人遇到纠纷时参考

发布时间:2023-02-14

专业建筑工程律师诉讼前准备的好还、是否从分,直接关系案件的成败,本人根据多年的办经验总结如下,供当事人遇到纠纷时参考;

一,看图纸是否有漏洞;是否有对当事人不利的内容,设计变更手续不全怎么办,设计不合理如何处理,如何认定设计单位偏袒对方当事人并保证当事人的利益不受侵害,设计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二、看预算是否有漏项;如果漏项如何处理,如何保住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三、看招标文件是否合法;是否规避法律规定、是否对当事人有先天的弊端,在黑白合同冲突时如何处理,如何以黑合同结算;

四、看合同是否有效或无效;看合同违约条款是否全面并且具有可操作性、质量条款如何规定、结算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工期拖延责任如何划分,己方违约如何减免责任,对方违约怎样追究责任?;

五、勘查工程现场;查看形象进度、现场道路等自然条件如何、工程质量观感好坏,是否发生二次倒运问题,场地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是否因场地不符合施工要求而产生额外费用;

六、跟踪检测质量工作;监督工程检测取样是否正确全面、监督质量检测方法是否正确、监督鉴定人鉴定过程。监督检测仪器是否年检,监督鉴定人资格,监督鉴定结论是否符合证据规定要求,及时指出鉴定结论潜在错误并且提出解决方案,判断鉴定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监督造价鉴定;监督造价鉴定基础材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全面,监督鉴定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监督造价鉴定计算依据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计算规定,取费标准、依据定额是否符合合同约定,造价鉴定范围是超过合同约定还是有漏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况下造价鉴定的依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监督造价鉴定结论有无证据用途,是否符合证据规定,如何提起造价鉴定,如何提出鉴定结论异议,必要时要求重新鉴定,或者重新新选择鉴定人。

八、搜集案件证据;由于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的特殊性,涉及的证据也具有特殊性,有时给人看不见摸不着的感觉,当事人的法律证据意识不强不能很好地组织证据,即便有的工作比较规范,各种手续很全,但是与适合诉讼的证据要求还差的很远很远,因此律师应当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为当事人寻找有力的证据,不能等当事人给律师准备好证据,只要工程质量合格,证据就应当有代理律师替当事人组织,为胜诉提供坚实基础。

九、协助工程签证索赔;工程索赔是老调重弹,人人都会讲。但是什么是索赔,如何索赔,在具体办理过程中更是离谱千里。不是28天就是54天等等,实际上这都是没有实际价值的,如果没有约定所谓28天就失去了索赔的权利了,回答是否定的。 索赔的实质就是损害赔偿。但是证据在哪里,没有证据一切都是无稽之谈,所以专业律师的基本工作就是在没有签证并且没有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帮助当事人还原有签证证据时的有利局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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