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重大责任事故案,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吉02刑终321号
案情简介:吉林市恒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雇佣的被告人付某于2019年
6月1日14时30分许,在吉林市鹰列文化馆工程项目驾驶钩机施工过程中,因力工冯某富拆除正门雨搭遇到困难,被告人应其要求使用钩机帮忙。被告人付某违章作业,在冯某富未离开作业面的情况下,私自驾驶钩机用铲斗敲击雨搭西侧边缘,致使冯某富坠落后雨搭翻转倒塌,砸中冯某富胸部,冯某富经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裁判观点:法院认为,上诉人付某在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