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对一审生效判决和二审视为撤回上诉的裁定分别申请再审这种情况下,一审法院所作实体判决、二审法院视为撤回上诉的裁定均为生效裁判。

发布时间:2023-04-12

6.对一审生效判决和二审视为撤回上诉的裁定分别申请再审这种情况下,一审法院所作实体判决、二审法院视为撤回上诉的裁定均为生效裁判。

当事人既可以对一审生效的实体性判决申请再审,也可以对二审生效的程序性裁定申请再审。"上一级人民法院"的确定,取决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对象。例如,当事人对基层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提出异议,此时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是指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对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准许撤回上诉裁定申请再审,此时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是高级人民法院。需要注意的是,在视为撤回上诉的案件中,一审裁判的生效日期是二审法院作出准予撤回上诉裁定的日期。同时,由于案件情况和处理结果相互关联,上、下级法院立案之间应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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