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发布时间:2023-04-12

1.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再审申请原则上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法律、司法解释有特别规定的,可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

这里的"上一级法院"是相对于"原审法院"而言的。当事人未上诉,一审裁判生效的,原审法院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是经过第二审程序后作出的,原审法院是第二审人民法院。

【规范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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