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质量鉴定检测 影响房屋安全使用因素;
1、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1)工程缺乏必要的设计,结构不合理。(2)施工中使用劣质建材、偷工减料、施工工艺粗糙等。
2、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1)为了满足使用要求,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改变房屋原有受力状态。(2)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给房屋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带来隐患。(3)随意改变房屋使用用途,影响结构耐久性。(4)未经设计和安全审定,擅自在建筑物上设置大型广告牌等。
3、周围环境影响(1)在原有房屋周边新建建筑,由于附加应力影响,可能使原有房屋损坏。(2)在原有房屋周边开挖基坑,边坡处理不当,造成原有房屋基础滑移。(3)周边施工降水,使房屋地基土质发生变化,造成房屋损坏。
4、房屋地基受水浸泡,导致基础不均匀沉降,使上部结构损坏。
5、大型机械作业产生的震动也可能会对房屋造成影响。以此,我们可以对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概念作如下界定,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与建筑工程质量相关的问题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构件危险性鉴定;评判时先从构件层次开始,构件危险性的等级评定分为危险构件和非危险构件两个等级,即取评语集U={Td,Td}.危险构件是指其承载能力、裂缝和变形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结构构件。每一种构件考察若干类因素(构成因素子集),如对混凝土结构构件考虑其承载能力、构造与连接、裂缝和变形四类因素,构件危险评判是根据所考察的因素直接列出一系列构件危险的标志,一旦构件出现其中的一种现象,则判定该构件出现了危险点,或称危险构件;若该构件没有一个危险点,则可判定为非危险构件。 危房的定义; 结构已经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安全使用的房屋。
危房鉴定的综合分析内容; 一,各构件的破损程度;二,破损构件在整幢房屋中的地位;三,破损构件在整幢房屋所占的数量和比例;四,结构整体周围环境的影响;五,有损构件的认为因素和危险程度;六,结构破损后的可修复性;七,破损构件带来的经济损失。
危房的计量标准;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按照建筑面积进行计量;整幢危房的标准;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经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症状危房,随时可能丧失稳定性和承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