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性发问包括两种发问方式

发布时间:2023-03-26

连续性发问包括两种发问方式:一是就一个发问主题进行连续性发问,直至刨根究底;二是对已发问的问题进行重复性的发问,化解被发问人的答非所问,或者以此引起法庭对发问应答的足够注意和重视。

在诉讼实践中,一些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与案件有牵连的被发问人,对应答的问题往往做过充分的酝酿和准备,甚至对一些关键性问题的应答事先进行了周密的设防。对于这一类被发问人,常规的发问方式一般难以奏效。但是,倘若原告及其律师就一个发问主题,进行追根究底的连续发问,采用由近到远(或由远到近)、由表及里(或由里到外)、由浅人深、由此及彼等发问方式,环环紧扣,一气呵成,不给被发问人以任何思考和喘息的机会,也有可能一举击溃被发问人事先精心构筑的心理防线,最终实现诱敌深人、瓮中捉鳖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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